1、检定是以保证量值准确统一、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目的的;校准是以保证量值统一、确定计量特征为目的的。
2、检定的特点是具有法制性;校准只要用户认可即可。
3、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是自愿的。
4、检定的依据是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而校准的依据是溯源链、校准技术文件、
5、检定的对象是强检类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非强检类计量器具。
6、检定所出具的证书为:计量器具合格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校准所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7、检定的结论为合格;校准的结论是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
8、检定结果须由已经建标且人员考核合格的进行确认;而校准只需经校准实验室认可即可。
9、检定的归属为量值传递;校准的归属为量值溯源。
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
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
⑴法律制约力不同。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 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 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⑵依据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 论。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 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⑶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⑷结果报告的形式不同。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通常发给校准证书
⑸检定的项目多于校准。检定包含定性试验和定量试验两部分内容,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仅涉及定量试验,只评定示值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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