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正式编制下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其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等5类企业,分别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这5类企业须备案。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执行这个《办法》的关键是信息公开。”
作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的核心,备案制度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依然突出。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5月底,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备案的单位数量最低不足20%。
在采访中,有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着《办法》落定,备案的单位数量比例较低的状况将有所改观。
随着环境监管的进一步加强,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被纳入备案管理。马军说:“其实除了可以按照按生产类别或行业类别规定纳入备案管理的企业外,国际上的做法主要是按照风险的大小来规定。”
据浙江省环保局统计,2014年,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7起,其中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6起。事件发生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起,上升幅度为3.85%。
即便是环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市,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也达到了11起。近年来,环境突发事件频发已然成为环保工作中遭遇到重大难题。
对此,马军认为,从客观形势来讲,我国目前总体经济规模大,尤其是处于第二产业的工业企业规模也很大。近年来,涉及到高风险行业增长快,呈现一种遍地开花态势,那么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个概率就会相应增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段时间,环保部已先后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事前预案到事后的调查处理、评估各方面的规定均有覆盖。
对此,马军说:“由之前的登记,事件发生时知道如何反应,到事件发生之后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对缓解环境突发事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最好能把备案的结果通过数据平台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哪些企业存在这种风险,如何防范。如果社会其他各方没有做好准备,备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种准备可以是知识储备,比如一些特殊防护方法的掌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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