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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氧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Oxygen
企业名称: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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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代码:
产品推荐用途:化工和冶炼中的强氧化剂、制造水、煤气和天然气,低温氧化石油气,焊接及切割金属,火箭发动机,空气净化,液态氧炸药,制冷剂,染料,半导体制造,微电子业,化学气相淀积,还用作标准气、平衡气、零点气。
产品限制用途:严禁用作医疗。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常温下无色无味气体,气体具有助燃性,氧化性。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积聚;空气中的氧浓度增加,能降低周围可燃物质的燃点;与可燃物质和还原性物质发生反应,有着火和爆炸危险;若遇高温,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健康危害: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证。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皮肤接触液氧时,可引起严重冻伤。
环境危害:对环境无危害,但液态氧大量排放时会产生高浓度危害和气云危害,能降低周围物质的燃点。
GHS危险性类别: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氧化性气体-1
象形图:
警示词: 警告
危险信息: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可引起或加剧燃烧;氧化剂;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1、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阳光直射,工作场所禁止吸烟。2、连接的阀门、管道、仪表等严禁油脂。3、采取防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必须接地和跨接。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5、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合格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6、在运输中钢瓶上要加装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
事故响应:1、如发生火灾,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灭火。2、如发生泄露,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切断气源,然后抽排或强力通风。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空气置换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3、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4、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5、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顺畅。如呼吸困难,进行人工呼吸,就医。6、食入:漱口,饮足量温水,不可催吐。立即就医。
安全储存: 1、不燃性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2、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3、应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分开存放。4、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用。5、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废弃处置: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自然通风处理。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 混合物
□
危险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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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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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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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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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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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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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皮肤接触液氧,易导致冻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食 入:漱口,饮足量温水,立即就医。
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对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穿棉质防寒工作服、电气防爆、防止冻伤、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医生的特别提示:
无
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
无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炸。可选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等适合周围火源的灭火剂。
特别危险性:本品助燃,是强氧化剂,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不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液体遇热后变成气体体积急剧膨胀,导致容器内压增大引起开裂或爆炸。
特殊灭火方法: 无
灭火过程中采取的保护行动: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人员应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消防员个体防寒、防静电防护,全身消防防护服、消防防护鞋等,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
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棉质工作服。应急处理程序:1、尽可能把气体来源阀门关闭,立即切断有关电源,并按事故报警程序报告。2、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对道路进行警戒,严格限制出入。3、迅速切断泄露源,特别小心防止任何可燃物或衣物被氧气饱和而起火。4、防止气体积聚,对现场抽排或强力通风5、禁止任何火源。
环境保护措施:无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露: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大量泄露:设置警戒,加大通风,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保持警戒,待环境含氧量低于23%后撤销警戒。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个体防护等措施参见“SDS第8部分”。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外空气中。避免与活性金属粉末、易燃物(乙炔、甲烷等)、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品、腐蚀性物品混储。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操作者在刚离开富氧环境后,不许立即使用明火区。充装氧气的气瓶、液压罐禁止充装其他气体或液体。应随时保持气瓶、液压罐内外的清洁,不得沾染油脂任何其他污物,检修和工艺处理盛气容器之前,必须将氧气进行置换,当氧气体积含量降到23%以下方可开始工作。
储存:不燃性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易燃气体、金属粉末分开存放。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第8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美国TVL-TWA : 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美国 TLV-STEL: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无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 工程控制方法: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一般棉质作业工作服
特殊防护措施:避免高浓度吸入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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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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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值: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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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凝固点(℃):-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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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初沸点和沸程(℃):-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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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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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上限%(V/V):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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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下限%(V/V):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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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气压(KPa): 506.62 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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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气密度(空气=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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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密度(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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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氧溶于水、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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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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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温度(℃):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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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温度(℃):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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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阈值: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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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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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性: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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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温度(℃):-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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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压力(MPa):5.08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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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存储和使用,稳定
危险反应: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如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
应避免的条件:明火、高热、易燃物
不相容的物质: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
危险的分解产物:无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人如果在大于0.05 MPa(半个大气压)的纯氧环境中,对所有的细胞都有毒害作用,吸入时间过长,就可能发生“氧中毒”。肺部毛细管屏障被破坏,导致肺水肿、肺淤血和出血,严重影响呼吸功能,进而使各脏器缺氧而发生损害。在0.1 MPa(1个大气压)的纯氧环境中,人只能存活24小时,就会发生肺炎,最终导致呼吸衰竭、窒息而死。人在0.2 MPa(2个大气压)高压纯氧环境中,最多可停留1.5小时 ~ 2小时,超过了会引起脑中毒,生命节奏紊乱,精神错乱,记忆丧失。如加入0.3 MPa(3个大气压)甚至更高的氧,人会在数分钟内发生脑细胞变性坏死,抽搐昏迷,导致死亡。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吸入的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 无资料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废气可直接排入大气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对容器进行脱脂、干燥、置换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时,远离火种、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油脂、乙炔。钢质气瓶报废处置时,应散尽瓶内气体。瓶内气体放散时,在放散口附近严禁烟火,且放散管应引出室外。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22001
UN编号: 1072
联合国运输名称:氧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5.1类氧化性物质
包装标志:非易燃无毒气体、氧化剂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气瓶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应急处理设备。气瓶戴好瓶帽防震圈,防止日光暴晒,运输时不能接触油脂。 严谨与易燃物(乙炔、甲烷等)、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品、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运输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生活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8)、《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06~GB 20602-2006,不包括GB 20600-2006)
第16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填表时间:2015年3月02日
填报部门:生产部
数据审核部门:安技科
修改说明:
与第一版相比,本修订版SDS对下述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增加了GHS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要素、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6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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