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丁烯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1部分 化学品及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正丁烯、1-丁烯
化学品英文名:But-1-ene
CAS No.:106-98-9
分子量:56.11
分子式:C4H8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工业及科研用途。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极端易燃气体。
GHS危险性类别:
加压气体类别 压缩气体
易燃气体 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
H220极端易燃气体。
预防措施:
P210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事故响应:
P377漏气着火:切勿灭火,除非漏气能够安全地制止。
P381除去一切点火源,如果这么做没有危险。
安全储存:
P403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废弃处置:
无。
物理和化学危险:
极端易燃气体。
健康危害:
无资料。
环境危害:
无资料。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组分
|
浓度或浓度范围(质量分数,%)
|
CAS No.
|
1-丁烯
|
100.0%
|
106-98-9
|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新鲜空气,休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给予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冻伤时,用大量水冲洗,不要脱去衣服,给予医疗护理。
眼晴接触: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食入: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咨询医生。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闪爆)。
灭火剂:
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液化气体泄漏时穿防静电、防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限制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汽。
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如需罐装,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耐火设备(条件)。阴凉场所。沿地面通风。
第8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PC-TWA:100mg/m3
生物限制:
无资料。
监测方法:
GBZ/T160.1~GBZ/T160.8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EN14042工作场所空气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工程控制:
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
加强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通风。
手防护:保温手套。
眼睛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味压缩或液化气体
|
气味:无资料
|
pH值:无资料
|
熔点/凝固点(°C):-185.3℃
|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C):-6.47℃
|
自燃温度(°C):385℃
|
闪点(°C):85°C(lit.)
|
分解温度(°C):无资料
|
爆炸极限[%(体积分数)]:空气中1.6%~10.0%(体积)
|
蒸发速率[乙酸(正)丁酯以1计]:无资料
|
饱合蒸气压(kPa):189.48kPa(10℃),logpow2.4
|
易燃性(固体、气体):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以1计):0.577
|
蒸气密度(空气以1计):1.93
|
气味阈值(mg/m³):无资料
|
n-辛醇/水分配系数(lgP):2.4
|
溶解性:不溶于水,微溶于苯,易溶于乙醇、乙醚
|
黏度:无资料
|
第10部分 稳定性
稳定性:
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还原剂、过氧酸、卤素等。
避免接触的条件:
静电放电、热、潮湿等。
危险反应:
催化剂(酸等)或引发剂(有机过氧化物等)存在时,易发生聚合,放出大量的热量。与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与四氢硼钠、氢化铝锂等强还原剂发生放热反应,释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与过氧酸接触会发生爆炸性反应。在氧气存在的条件下,接触硼氢化铝会发生剧烈反应,放出的热量会引起燃烧。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经口:无资料
吸入:无资料
经皮: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液体迅速蒸发可能引起冻伤。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容器漏损时,由于降低封闭空间的氧含量能够造成缺氧。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尽可能回收利用。
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编号(UN号):UN1012(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运输名称:丁烯(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1(仅供参考,请核实)
包装方法: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例如: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2015):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未列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未列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未列入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未列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列入
第16部分 其他信息
免责说明:上述信息视为正确,但不包含所有的信息,仅作为指引使用。本文件中的信息是基于我们目前所知,就正确的安全提示来说适用于本品。该信息不代表对此产品性质的保证。本C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使用该产品的有关人员提供对该产品的的 安全预防资料。获取CSDS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本C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的判断,对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 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点击阅览及下载:正丁烯安全技术说明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