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苯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1部分 化学品及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乙苯、乙基苯
化学品英文名:Ethylbenzene
CAS号:100-41-4
分子式:C8H10
分子量:106.17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工业及科研用途。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有害。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GHS危险性类别:
易燃液体 类别2
急性吸入毒性 类别4
吸入危害 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
H225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H332吸入有害
H304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H373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10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P233保持容器密闭。
——P240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
——P241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P242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P243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P280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P261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71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P260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事故响应:
——P303+P361+P353如皮肤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淋浴。
——P370+P378火灾时:使用灭火器灭火。
——P304+P340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P312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P301+P310如误吞咽: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P331不得诱导呕吐。
——P314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安全储存:
——P403+P235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
——P405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
——P501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健康危害:吸入有害。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会对器官造成伤害。
环境危害:无资料。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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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或浓度范围(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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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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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基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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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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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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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晴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
食入: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咨询医生。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特别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和明火能引起燃烧或爆炸。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闪爆)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异常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容器中。环境保护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密闭系统、通风、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汽。
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如需罐装,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耐火设备(条件)。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注意收容灭火产生的废水。储存在没有排水管或下水道的场所。
第8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PC-TWA:100mg/m3
PC-STEL:150mg/m3
生物限制:
无资料
监测方法:
GBZ/T160.1~GBZ/T160.8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
工程控制:
防止产生云烟
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
加强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手防护:防护手套。
眼睛防护:戴安全护目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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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有芳香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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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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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凝固点(°C):-94.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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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初沸点和沸程(°C):
136.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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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温度(°C):1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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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C):-44.3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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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温度(°C):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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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极限[%(体积分数)]:
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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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速率[乙酸(正)丁酯以1计]: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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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合蒸气压(kPa):58.96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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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性(固体、气体):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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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密度(水以1计):0.870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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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气密度(空气以1计):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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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阈值(mg/m³):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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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辛醇/水分配系数(lg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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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苯、四氯化碳和乙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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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度: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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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稳定性
稳定性: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危险反应:与硝酸、浓硫酸、高锰酸钾等氧化剂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静电放电、热、潮湿等。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卤素等
危险的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无资料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该物质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吞咽液体可能吸入肺中,有引起化学肺炎的危险。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高于职业接触限值接触能够造成意识降低。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该物质可能是人类致癌物。该物质可能对肾脏和肝脏有影响,导致功能损伤。反复与皮肤接触可能导致皮肤干燥和皲裂。
吸入危害:
20℃时,该物质蒸发相当慢地达到空气中有害污染浓度。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尽可能回收利用。
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编号(UN号):UN1175(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运输名称:乙苯(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3(仅供参考,请核实)
包装类别:Ⅱ(仅供参考,请核实)
包装方法: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例如: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2015):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未列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未列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未列入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未列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列入
第16部分 其他信息
免责说明:上述信息视为正确,但不包含所有的信息,仅作为指引使用。本文件中的信息是基于我们目前所知,就正确的安全提示来说适用于本品。该信息不代表对此产品性质的保证。本C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使用该产品的有关人员提供对该产品的的 安全预防资料。获取CSDS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本C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的判断,对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 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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