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识
中文名称:二氯硅烷msds
英文名称:dichlorosilane
分子式:SiH2Cl2
分子量:101.01
二、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成分:二氯硅烷
浓度:
CAS NO.:4109-96-0
三、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对上下呼吸道、皮肤和眼睛有腐蚀性和刺激性。本品遇水或空气中的水份迅速水解形成氯化氢(盐酸)。盐酸可致皮肤灼伤和粘膜刺激。接触后表现有流泪、咳嗽、咳痰、呼吸困难、流涎等。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眼接触可致灼伤,导致失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五、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卤素及其它氧化剂剧烈反应。遇水或水蒸气剧烈反应,生成盐酸烟雾。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六、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醇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应与氧化剂、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八、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正常工作情况下,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高浓度环境中,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九、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
熔点(℃):-122
相对密度(水=1):1.26
沸点(℃):8.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59
饱和蒸气压(kPa):167.16(20℃)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资料
引燃温度(℃):58
爆炸上限%(V/V):99.0
爆炸下限%(V/V):4.1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溶解性:溶于苯、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硅的有机化合物。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碱、水、醇类、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十二、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十三、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十四、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3042
UN编号:2189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Z01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十五、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的液化或压缩品被划为第二类A级有机剧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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