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硒化氢MSDS
化学品英文名称:hydrogen selen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1035
CAS No.:7783-7-5
分子式:H2Se
分子量:80.9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硒化氢 7783-07-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对上呼吸道粘膜和眼结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接触数分钟至3小时内,陆续出现中毒症状:流泪、咽痛、咳嗽,伴有胸闷、胸痛。重者进一步发展为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心率加快,面色苍白,皮肤粘膜紫绀。除呼吸系统症状外,可伴有畏寒、发热。接触本品可引起皮疹。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0.05ppm[Se],0.16mg[Se]/m3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熔点(℃):-66.1
沸点(℃):-41.1
相对密度(水=1):2.12/-4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53.32/-53.6℃)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50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无资料
溶解性:溶于水、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半导体用料,及制金属硒化物和含硒的有机化合物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水、硝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300ppb,8小时(豚鼠吸入)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3007
UN编号:2202
包装类别:Z01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的液化或压缩品被划为第一类 A级无机剧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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